各系、部、处、室:
根据教育部社会科学司通知(教社科司函〔2011〕 52号),201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以下简称“一般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
2011年度一般项目分为:(1)规划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9万元;(2)青年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7万元;(3)自筹经费项目,经费由申请者从校外有关部门或企事业单位自筹,自筹经费不低于7万元;(4)专项任务项目,包括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专项、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专项、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专项、工程科技人才培养研究专项、教育廉政理论研究专项、科研诚信和学风建设专项。
为支持西部和边疆地区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发展,本次项目继续设立西部和边疆地区项目及新疆、西藏项目,不单独组织申报,申报条件与评审具体事项与一般项目相同。
本次项目(不含专项任务项目,下同)不设申报指南,申请者应紧密结合国家经济社会及学科发展的需要,特别是围绕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提出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根据自身的研究基础和特长,自行拟定研究课题。
二、项目申报的学科范围
根据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2009年公布的《学科分类与代码》和高校的实际情况,本次项目申报的学科范围包括:(1)马克思主义理论/思想政治教育;(2)哲学;(3)逻辑学;(4)宗教学;(5)语言学;(6)中国文学;(7)外国文学;(8)艺术学;(9)历史学;(10)考古学;(11)经济学;(12)管理学;(13)政治学;(14)法学;(15)社会学;(16)民族学;(17)新闻学与传播学;(18)图书情报文献学;(19)教育学;(20)心理学;(21)统计学;(22)港澳台问题研究;(23)国际问题研究;(24)交叉学科/综合研究。
三、申报条件
(一)申请者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个申请者限报一个项目,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项目的申请。
(二)申请者除符合《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规划基金项目申请者,应为具有高级职称(含副高)的在编在岗教师;
2、青年基金项目申请者,应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自筹经费项目申请者,须在《申请评审书》后附上威廉希尔财务处提供的委托研究单位经费到账凭证或银行回单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同时填写《申请评审书》中的“其他来源经费”栏。
四、申报办法和申报程序
(一)2011年度一般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www.sinoss.net)(以下简称社科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
(二)申请者可登录社科网申报系统下载《专项任务项目指南》等材料,《申请评审书》请按申报系统提示说明及填表要求填写、打印,并通过申报系统上传申请书的电子文档。
五、其他要求
(一)项目申请人网上提交的《申请评审书》和签字盖章的纸质件数量与内容要确保一致,否则不予受理。
(二)本次项目评审采取匿名方式。为保证评审的公平公正,《申请评审书》B表不得出现申请者威廉希尔、个人等有关信息,否则作废。
(三)项目申请人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三年申报资格。
(四)项目申请人于4月6日以前将申报材料(《申请评审书》1份)报送科研部进行形式审查;请于4月12日将最终材料《申请评审书》A表1式2份(A4纸印制,左侧装订)及《申请评审》B表1式6份报送科研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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