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处、室:
根据全国社科规划办《关于做好2012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和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要求,现将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基础理论研究要力求具有原创性和开拓性,应用对策研究要具有现实性和针对性,着力推出代表国家水准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
二、课题申请人须符合以下条件: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青年项目申请人(包括课题组成员)年龄不得超过39周岁(1973年2月25日后出生),不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申请人必须从事实际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实施;课题参加者或推荐人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三、课题申报范围涉及23个学科,须按照《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填写申请书。跨学科课题要以“尽量靠近”原则选择为主的学科申报。教育学、艺术学、军事学单列学科的申报分别由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全国艺术科学规划办、全军社科规划办另行组织。
四、《课题指南》条目一般只规定研究范围、研究方向和研究重点,申请人要自行设计具体题目,没有明确的研究对象或问题指向的申请一般不予受理。只要符合《课题指南》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各学科均鼓励根据个人研究兴趣和学术积累申报自选课题。申报自选课题与按《课题指南》申报的选题在评审程序、评审标准、立项指标、资助强度等方面同样对待。
五、申报课题的平均资助额度为:重点项目25万元,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15万元。申请人应根据需要提出适当的资助经费,并按照《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编制合理的经费预算。
六、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完成时限,基础理论研究一般为三年左右,也可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适当延长;应用对策研究要根据研究问题的时效性确定。
七、申报课题须按照《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要求如实填写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三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为保证申报评审的公正性和严肃性,评审会议召开前申报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走访、咨询学科评审组专家或邀请学科组专家进行申报辅导。凡行贿评审专家者,一经查实将予通报批评;如获立项即予撤项,五年内不得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八、申报课题全部实行同行专家通讯初评,初评采用活页匿名方式,活页论证字数不超过四千字,要按规定方式列出前期相关研究成果。注意:活页切勿泄露个人信息。
九、课题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最终成果实行匿名通讯鉴定,鉴定等级予以公布。除特殊情况外,研究成果须先鉴定、后出版,擅自出版者视为自行终止资助协议。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的课题,须在《申请书》中注明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报告)的关系,申请鉴定结项时提交学位论文(报告)原件。
十、项目申报材料(包括指南、申请书、活页、代码表)请点击链接从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网站首页“通知公告”栏或“项目申报”栏下载(网址:http://www.npopss-cn.gov.cn)。科研部受理的截止时间2012年2月18日,逾期不予受理。需要报送的材料包括:审查合格的申请书一式7份(包括1份原件和6份复印件);论证活页一式7份(相应地夹在申请书内)。申请书、活页一律要求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装订活页时,“通讯评审意见表”在第一页)。
联系人 :蔚今华 82257977 13379510590
附件:1、关于做好201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
2、2012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第一批重大项目(文化类)招标选题
科研部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关于做好201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
重大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科研管理部门:
2012年的社科基金项目已开始选题,为认真贯彻十七届六中全会关于加强哲学社会科学信息化建设的重要精神,进一步发挥哲学和社会科学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示范引导作用,推进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和规范化建设,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积极参与201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研究选题征集工作
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是现阶段我国哲学社会科学领域层次最高、资助力度最大、权威性最强的国家级政府基金资助项目,包括应用对策研究、重大基础理论研究和跨学科研究三类。应用对策类主要资助研究我国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中具有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的重大理论和实际问题。基础理论类重点支持一批弘扬民族精神、传承民族文化、对学术发展和学科建设起关键作用的重大基础理论和文化研究课题。跨学科研究类以解决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复杂性、前沿性、综合性重大现实问题为重点,侧重资助以人文社会科学为基础、具有明显文理(工、农、医)交叉特征的跨学科研究。
2012年的社科基金项目重点资助重大项目研究工作,推进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工程建设,充实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选题库内容。我省的选题工作已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大项目选题的拟定要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充分体现中省有关精神和要求。
(二)重大项目选题要体现鲜明的问题导向和创新价值。应用对策类选题要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前瞻性;基础理论类选题要立足学术前沿,力求具有原创性和开拓性;跨学科研究选题要体现文理(工、农、医)交叉渗透的属性和特点;文字表述要科学、严谨、规范,一般不加副标题(各类选题的具体内容可参考201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三批重大项目立项课题。)。
(三)推荐选题的主要包括:选题名称、选题价值和意义、主要内容等,可附2000字左右的文字说明,各单位在推荐时请注明选题的类别、推荐单位、推荐人和主要涉及学科,详见附件《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研究选题推荐表》。
(四)本次选题的征集对象主要包括:省社科院,省委党校,省行政williamhill中国官方网站,陕西各重点高校,市(区、县)级党校、社科院,研究机构。
(五)我办将对征集到的选题进行初评,遴选部分选题向国家社科规划办推荐列入2012年度重大项目《招标公告》或2013年度项目《课题指南》。
(六)为避免重复立项,凡已获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项目和重大委托项目、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重大和重点项目、国家出版基金项目、国家古籍整理出版资助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大攻关项目、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重大项目以及其他国家级重大项目资助的选题不再推荐。
(七)本次选题征集工作面向全省公开进行,各地社科规划办具体组织实施,经认真审核把关并按所附表格汇总整理后统一报送我办。集中报送时间从2月14日起截止到2012年2月24日,过期不予受理。报送时请将《选题推荐表》和《选题建议汇总表》电子版(见附件)一并发送至我办指定电子信箱(见后),主题标注“重大项目选题征集”字样,同时将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版邮寄至我办。
二、全面开展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信息自查报送工作
为进一步核实国家社科基本项目的有关情况,完善相关信息系统,从即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信息自查报送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对已出版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成果进行全面自查并如实填写《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成果出版情况登记表》。《登记表》包括所有已结项目,由我办统一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请各单位于2012年1月10日之前将加盖公章的《登记表》一式两份及电子版文件报送至我办。
(二)对2012年以后将新出版的成果按季度汇总上报。从2012年1月份开始,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最终成果出版后,要及时将出版书目的基本信息(包括出版成果名称、成果形式、署名作者、出版社、出版时间)和简介提交到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科研管理部门按季度填写《20 年第 季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成果出版情况登记表》(见附件)并上报我办。各管理单位在每年3月20日、6月20日、9月20日和12月20日之前,将汇总后的《登记表》发送到我办。
(三)依据国家社科规划办2010年10月份发布的《关于对部分未结项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作终止处理的通告》,对2002年和2003年立项但至今未办理鉴定结项手续的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统一作终止处理。请涉及到的管理单位根据我办提供的项目名单,要求相关项目负责人填写《国家社科基金逾期未完成项目清理表》(见附件),说明逾期未完成项目的主要原因,于2012年1月10日之前报送我办。对于无正当理由拒不报送延期申请的,将依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第32条第6款规定发文予以撤项或者终止。
三、2012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第一批重大项目(文化类)招标
接上级通知,2012年度第一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文化类)已面向全国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单位结合各自实际情况组织参加。
(一)招标单位
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
(二)招标主题
以十七届六中全会《决定》中提出的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主要招标内容。
(三)招标对象
主要包括中央和国家有关部委,教育部直属高校,省级以上(含)党校、社科院、高校和重点研究基地,军队系统重点院校和研究机构。投标一般要以单位名义进行,多单位联合投标须确定一个责任单位。鼓励跨地区、跨单位联合投标,鼓励与相关实际部门开展合作研究。
(四)招标数量和资助强度
本次招标共发布36个选题,每个招标选题原则上只确定一项中标课题。资助强度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确定,一般为每项60万元—80万元。
(五)资格要求
1、投标责任单位须具备下列条件:
(1)在相关领域拥有雄厚的研究实力和学术资源。
(2)设有科研管理的职能部门。
(3)能够提供开展研究工作的必要条件。
2、投标者须具备下列条件:
(1)首席专家须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学术造诣,学风优良,责任心强;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局级以上(含)领导职务,是课题研究的实际组织者和指导者。首席专家为1名。
(2)首席专家要组建与投标课题紧密相关的研究团队,首席专家和子课题负责人必须具有较丰富的、与投标课题相关的前期研究成果。
(3)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大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大攻关项目、国家出版基金项目、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重大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和重点项目以及其他部委重大项目的首席专家,不能作为课题负责人参加本次投标。
(六)投标要求
1、投标者要按照《投标书》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填写申报材料,密切关注国内外相关学术研究前沿,特别要说明同类课题的研究状况,避免重复研究。课题论证要坚持正确导向,强调问题意识,突出研究重点,体现有限目标,力求具有原创性或开拓性,着力推出具有重大文化创新价值的标志性研究成果。
2、投标者要根据课题研究的需要,科学合理地编制经费预算;项目完成时间可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确定,一般应在2年—3年左右完成。
(七)纪律要求
1、投标责任单位和首席专家要加强审查把关,严把政治方向关和学术质量关。各地社科规划办和在京委托管理机构要从选题内容、论证质量、首席专家条件、前期成果、科研团队和责任单位情况等方面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予以上报。
2、投标者要发扬严谨求实的学风,坚持公平竞争的原则,遵守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管理规定。凡有弄虚作假、抄袭剽窃、违规违纪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参评资格;如获中标,一律撤项,五年内不得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3、选定子课题负责人和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子课题负责人必须在《投标书》上签字,否则视为违规申报。如获中标,子课题负责人一般不得变更。
4、投标者可提出两名以内(含)建议回避评审专家,我办将根据评审工作的实际情况予以考虑。
(八)时间安排
投标人可登录国家社科办官方网站下载《201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第一批重大项目(文化类)投标书》及相关材料。《投标书》一律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经责任单位审核盖章,由各地社科规划办或在京委托管理机构审核汇总后,于2012年2月24日前(以邮戳时间为准)统一报送我办,由我办统一报道全国社科规划办规划处。报送的材料包括:(1)审查合格的纸质《投标书》一式6份,其中1份原件、5份复印件;(2)投标材料《汇总表》纸质文本1份,内容包括首席专家、责任单位、所在省市、课题名称、涉及学科、招标选题序号、子课题负责人姓名、建议回避评审专家姓名和单位;(3)《投标书》(WORD文件格式)和《汇总表》(EXCEL文件格式)的电子文本,请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我办规划处。
联系人:安海胜 联系电话:85581046 13991225536
报送材料专用电子信箱:sxghb126.com邮政编码:710054
通讯地址:西安市雁塔区雁塔路十号陕西省委宣传部社科规划办
陕西省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
2011年12月
2012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第一批重大项目
(文化类)招标选题
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研究
2.文化改革发展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研究
3.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研究
4.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研究
5.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研究
6.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研究
7.实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普及计划的途径、载体和方法研究
8.推进公民道德建设工程研究
9.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研究
10.当今时代文化发展的新特点新趋势研究
11.世界文化多样性与构建和谐世界研究
12.现阶段我国社会大众精神文化生活调查研究
13.文化创作生产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问题研究
14.文化产品创作生产的评价机制研究
15.新时期文艺理论建设与文艺批评研究
16.坚持马克思主义新闻观与完善舆论引导格局研究
17.“走基层、转作风、改文风”与加强和改进新闻舆论工作研究
18.网络文化建设研究
19.国际传播发展新趋势与加快构建现代传播体系研究
20.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研究
21.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和资源图谱研究
22.构建公共文化服务指标体系研究
23.统筹城乡文化一体化发展新格局研究
24.农民工与城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研究
25.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研究
26.构建现代文化产业体系研究
27.健全现代文化市场体系研究
28.推进文化科技创新研究
29.提高我国文化产品国际竞争力研究
30.扩大文化消费问题研究
31.特色文化城市研究
32.保证和提高文化建设投入的机制和政策研究
33.加快文化立法、提高文化建设法制化水平研究
34.深化国有文化单位改革和文化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研究
35.实施文化走出去工程的政策措施研究
36.加强文化专门人才培养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