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处、室:
根据中国职教学会教学工作委员会《关于开展职业教育质量保障与评估专项课题研究工作的通知》,该工作委员会拟组织实施开展2012—2013年度职业教育质量保障与评估专项课题研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条件
(一)课题申报人需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二)能承担实质性研究任务,并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
(三)每个课题原则上只限报1名负责人;
(四)每个负责人原则上只能承担1个课题;
二、选题要求
选题以《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教学工作委员会2012—2013年度职业教育质量保障与评估专项研究课题指南》为依据。各申报人在确定选题时应根据《指南》及实际需要进一步细化,即可在《指南》的框架范围内重新拟订适合我院实际需求的课题,自行设计课题名称、内容、研究方法,并组织力量实施。
三、研究经费及评审费
(一)课题研究经费由课题主持人自行筹措解决;
(二)不收申报费、评审费、表彰费。
四、申报时间
课题申报表一式四份,A4纸打印,于2011年12月31日前提交至科研部。并同时将申报表电子文档发送到shjykyb@163.com;过期不再接受立项申请。
联系人:蔚今华 82257977 13379510590
附件:1、中国职教学会教学工作委员会关于开展职业教育质量保障与评估专项课题研究工作的通知
2、中国职教学会教学工作委员会2012—2013年度职业教育质量保障与评估专项研究课题申报办法
3、中国职教学会教学工作委员会2012—2013年度职业教育质量保障与评估专项研究课题指南
4、中国职教学会教学工作委员会2012—2013年度职业教育质量保障与评估专项研究课题申报表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八日
中国职教学会教学工作委员会关于开展职业教育
质量保障与评估专项课题研究工作的通知
各理事单位、各课程和专业教学研究会、各省市职教学会教学研究会、各教学研究机构和职业院校:
为进一步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的“建立、健全职业教育质量保障体系”的要求,充分发挥中国职教学会教学工作委员会的组织学术研究职能作用,经教学工作委员会研究决定,由职业教育质量保障与与评估研究会组织实施开展2012—2013年度职业教育质量保障与评估专项课题研究工作。现公布《中国职教学会教学工作委员会2012—2013年度职业教育质量保障与评估专项研究课题申报办法》(见附件一),及《中国职教学会教学工作委员会2012—2013年度职业教育质量保障与评估专项研究课题指南》(见附件二),启动职业教育质量保障与评估专项研究课题申报工作。欢迎各理事单位、各课程和专业教学研究会、各省市职教学会教学研究会、各教学研究机构和职业院校,根据专项研究课题申报办法,参照课题指南,认真填写课题申报表(见附件三),积极参与专项研究课题申报工作。
附件:1、中国职教学会教学工作委员会2012—2013年度职业教育质量保障与评估专项研究课题申报办法
2、中国职教学会教学工作委员会2012—2013年度职业教育质量保障与评估专项研究课题指南
3、中国职教学会教学工作委员会2012—2013年度职业教育质量保障与评估专项研究课题申报表
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教学工作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一日
中国职教学会教学工作委员会2012—2013年度
职业教育质量保障与评估专项研究课题申报办法
为贯彻落实全国职教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提出的“建立、健全职业教育质量保障体系”的要求,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推动职业教育质量保障与评估理论研究和实践创新,现将开展2012—2013年度职业教育质量保障与评估专项研究课题申报办法公布如下:
一、申报对象
课题申报对象为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教学工作委员会各理事单位、各课程和专业教学研究会、各省市职教学会教学研究会、教学研究机构和职业院校。
二、相关材料
(一)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教学工作委员会2012—2013年度职业教育质量保障与评估专项研究课题申报办法;
(二)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教学工作委员会2012—2013年度职业教育质量保障与评估专项研究课题指南;
(三)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教学工作委员会2012—2013年度职业教育质量保障与评估专项研究课题申报表。
三、申报人条件
(一)课题申报人需具有中级及其以上职称;
(二)能承担实质性研究任务,并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
(三)每个课题原则上只限报1名负责人;
(四)每个负责人原则上只能承担1个课题;
(五)每个单位申报课题限3个以内;
(六)可以多个单位联合申报,共同开展研究活动。
四、选题要求
选题以《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教学工作委员会2012—2013年度职业教育质量保障与评估专项研究课题指南》为依据。各申报人在确定选题时应根据《指南》及实际需要进一步细化,即可在《指南》的框架范围内重新拟订适合本单位实际需求的课题,自行设计课题名称、内容、研究方法,并组织力量实施。
五、立项事项
(一)课题立项申报表由课题负责人填写,一式三份,A4纸打印,并由所在单位盖章后寄送到教学工作委员会秘书处,并同时将申报表电子文档发送到秘书处联系人邮箱(申报表寄送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4号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综合处;邮编:100120;联系人:黄文祥;联系电话:(010)58581090;邮箱:huanwx@moe.edu.cn;
(二)职业教育质量保障与评估研究会将聘请专家对申请立项课题进行评审、认定,并择优立项。本次专项研究拟通过立项课题150个左右;
(三)批准立项的课题,职业教育质量保障与评估研究会将进行编号注册,并将1份申报表签署批准立项意见后返回申报人;
(四)申报人收到批准立项的通知后,即可组织有关人员开题,并进入实质性研究。
六、申报时间、研究时间
(一)专项研究课题立项申报时间自2011年11月至2012年1月31日,过期不再接受立项申请;
(二)课题研究时间为2012年6月至2013年10月,2013年11月进行课题验收。
七、课题研究成果的验收及评审
(一)课题研究成果包括研究立项报告、研究报告、相关论文、实践总结等;
(二)课题研究结题后由职业教育质量保障与评估研究会组织专家组进行验收,验收合格者由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教学工作委员会颁发验收合格证书;
(三)对验收合格的课题,专家组将进行评审,评出一、二、三等奖,并颁发获奖证书;
(四)对获得一、二等奖的部分课题,职业教育质量保障与评估研究会将汇编成册,正式出版。其中,部分成果将推荐给《中国职业技术教育》、《职业教育改革动态》、《中国高教研究》等有关期刊杂志发表。并推荐到职教学会二级学会会议上交流。
八、研究经费及评审费
(一)课题研究经费由课题主持人所在单位自行筹措解决;
(二)课题的申报、评审、认定,课题的验收、评审、表彰等所需经费由职业教育质量保障与评估研究会筹措解决,不收申报费、评审费、表彰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