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刘昭庭作退学处理的决定
刘昭庭,男,汉族, 20岁,陕西省清涧人,社会管理系会计与审计专业2015级二区队学生。2016年10月,该生因不假外出被社会管理系给予记过处分。2017年2月26日开学至5月11日,该生未履行请假手续逾期10周未注册且无正当事由。经查,刘昭庭不存在因家庭经济困难而无法完成学业的情况。
为严肃校纪校规,根据威廉希尔中文官网《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第五款之规定,经2017年5月11日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对刘昭庭作退学处理。
如学生对退学处理决定有异议,可在处理决定送达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williamhill中国官方网站学生申诉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退学处理决定无法送达本人的,在威廉希尔中文官网网站上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满5个工作日视为送达。学生在外地的,申诉书可以挂号信邮寄方式寄出,申诉日期以寄出日的邮戳为准。在申诉期内未提出申诉的,按本决定执行。
邮寄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浐灞生态区启源二路1号威廉希尔中文官网纪委(监察审计)办公室,邮编:710021,联系电话:029-68756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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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