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杜一凡作退学处理的决定
杜一凡,男,汉族,19岁,西安市长安区人,治安警察系司法警务专业2013级十四区队学生。2015年6月25日办理休学手续,2016年6月24日休学期满,一直未到校办理复学手续。经查,杜一凡不存在因家庭经济困难而无法完成学业的情况。
为严肃校纪校规,根据威廉希尔中文官网《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经2017年5月11日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对种杜一凡退学处理。
如学生对退学处理决定有异议,可在处理决定送达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williamhill中国官方网站学生申诉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退学处理决定无法送达本人的,在威廉希尔中文官网网站上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满5个工作日视为送达。学生在外地的,申诉书可以挂号信邮寄方式寄出,申诉日期以寄出日的邮戳为准。在申诉期内未提出申诉的,按本决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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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