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扬子,男,汉族,23岁,陕西西安人,五年制高职部司法警务2013级二区队学生。2013年11月因入伍休学,2015年底退伍后未及时办理复学手续,2016年10月复学之后,一直未到校上课,经了解张扬子已参加工作,无法到校学习。经查,张扬子不存在因家庭经济困难而无法完成学业的情况。
为严肃校纪校规,根据威廉希尔中文官网《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第五款之规定,经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对张扬子作退学处理。
如学生对退学处理决定有异议,可在处理决定送达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williamhill中国官方网站学生申诉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退学处理决定无法送达本人的,在威廉希尔中文官网网站上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满5个工作日视为送达。学生在外地的,申诉书可以挂号信邮寄方式寄出,申诉日期以寄出日的邮戳为准。在申诉期内未提出申诉的,按本决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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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6月2日